高级审计师报考条件
高级审计师报考条件:
审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从事审计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高级审计师考试:(高级审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考试和评审是评价工作的两个环节,凡要求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的人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考试并在同一次考试中取得双科合格成绩后,方可申请参加评审。)
(一)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二)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三)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四)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高级审计师考试内容:
科目一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本科目主要考查作为高级审计师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财政、金融、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诸方面的理论及相关经济政策的理解掌握、分析判断和综合运用能力。
本科目设置一种题型——综合分析题,重点考查运用有关经济理论和政策对问题进行理解、分析、判断、处理、评价和综合的能力。
科目二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本科目主要考查作为高级审计师在审计理论与实务方面进行研究总结、分析判断、综合运用、组织指导和实务操作的能力。
本科目设置两种题型——综合分析题和案例分析题。综合分析题重点考查运用有关审计理论对相关问题进行理解、分析、判断、处理、评价和综合的能力。案例分析题以财务审计为依托,重点考查:理解运用审计技术与方法解决审计过程不同阶段中各种实际问题的能力;运用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分析判断审计事项的能力;组织、安排、协调、落实审计工作的能力;综合、分析、判断、处理和评价各类材料与审计信息的能力等。
根据《审计署人事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题型调整的通知》(审考办字〔2007〕4号),自2007年起,“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和“审计理论与实务”科目考试将取消混合选择题和判断题,仅设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综合分析题(或案例分析题),总题量与往年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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