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服务合同15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售后服务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售后服务合同1沈阳美安净水设备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委托XXX(简称乙方)
为XXX地区的唯一售后服务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法》,《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新“三包”规定),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消费者,确保甲方产品的维修和三包服务工作有效进行,及时有效解决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经过友好协商,本着相互信任,精诚合作的原则,达成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原则:谁销售谁提供售后服务
甲方的义务:
一.免费为乙方培训维修人员,培训地点由甲方决定。
二.及时提供维修技术资料,将产品设计改进和采用新技术的信息通知乙方。
一.向乙方及时提供合格的维修配件。保修期内免费提供。保修期外以优惠价格供应。
二.对于乙方确实无能力解决的问题,甲方积极协调解决。
三.不定期走访乙方,听取乙方的意见和建议,对乙方反映的工作中问题及时有效处理。
一.提取合同期内实际年销售额的1%作为服务考核保证金,乙方达到甲方的服务规范,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第二年返还第一年,第三年返还第二年,以此类推。
甲方的权利:
一.有权对乙方的售后服务质量进行检查、考核。
二.有权从乙方处获得用户档案,维修台帐。
三.有权对售后服务体系和政策根据需要作出相应的调整。
乙方的权利:
一.有权对甲方当地营销代表的工作进行监督,并向甲方总部反馈。
二.甲方每年在经销商中评选优秀服务代表进行额外奖励。
乙方的义务:
一.按照甲方的“心级”服务规范以及“十免”服务承诺服务于消费者,并请用户详细填写回执联。
二.乙方须根据回执联建立用户档案,维修台帐。
三.乙方须有固定的维修调试人员,所有维修调试人员需经过专业技术培训,持有甲方或者政府有关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发放的上岗证书。
四.乙方有义务不在任何媒体上发布美安净水器的价格。
五.乙方在服务中不得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不符的零配件。
保修事项
保修期限:主机保修2年。
服务标准:美安净水机“心级”服务规范:双百,三免,四不。
双百:100%为用户安装调试,100%保证可靠的服务质量。
三免:免费为用户安装调试,并提供技术咨询;一年内免费更换零部件,终生为用户免费上门维护保养。
四不:进用户门不抽烟不吃饭;安装保养时不影响家庭环境卫生;用户要求安装维修时不超过规定时间到位;不向用户收小费;
“心级”服务六要素:信息登记,电话预约;穿上鞋套,清洁入户;按时上门,礼貌待客;耐心细致,了解情况;解决问题,示范操作;清洁机器,整理现场。
美安净水机“十免”服务承诺:免费上门安装;免费调试;免费上门设计;免费回访征求意见;免费技术咨询;免费维修保养;免费送货上门(市区内);一年内免费更换零配件。
保修凭证:在保修期内的美安净水机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故障,用户凭产品保修卡保修,如无保修卡以产品出厂日期作为保修期计算日。
下列情况不属于保修范围,可以实行收费服务:
1.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2.由于自行运输,拆卸,移位或者非特约售后服务点拆卸造成损坏的。
3.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造成损坏的。
4.无保修卡及有效发票或购买证书的。
5.保修卡不符合或者涂改的。
6.乙方在为保修期外和非保修范围的用户提供正规的收据或发票。收费标准按照《沈阳美安净水设备有限公司配件价格表》执行。
甲方单位(章):________ 乙方单位(章):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售后服务合同2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就买卖交易事宜经过平等协商,确认根据下列条款订
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售后服务清单、价格、期限(明细):
本结算总价款是含税金额。
总金额是: 人民币 元。
人民币大写: 元整。
二、 付款方式程序:
1、经双方协商后一致认同该款项分按如下步骤结清:
1)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总款项的 %作为第一期售后服务款,合计人民币 元整。
2)售后服务开始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即总款项的 %,合计人民币 元整。
2、付款方式:转帐支票、现金支票、汇票或现金。
三、 售后服务事项:
甲方指定本合同项下的售后服务实施单位全称为:
甲方指定本合同项下的售后服务实施地址为:
乙方指定的售后服务负责人姓名为:
乙方指定售后服务负责人联系方式为:在乙方具体实施过程中,乙方提出需变更售后服务负责人的,应通知甲方变更后的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固定联系电话和邮政编码等),甲方在收到前述乙方通知之前有权拒绝更换售后服务负责人。售后服务负责人对甲方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签字、确认或承诺)无争议地视为乙方之行为。
四、 售后实施的时间、方式:
1、售后服务时间为: 至 。
2、售后实施方式:合同签订 日起开始生效,售后方式为 计次/包年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开始进行正式的售后服务。
3、合同规定的售后服务项目,乙方负责完成, 其过程中风险由乙方负责。
4、服务细节:
1、乙方对合同规定的项目提供质保(质保期内设备如出现人为损伤,不属于正常质保范围)。
2、乙方及甲方做好乙方所提供服务的记录,备查。
3、乙方需进行例行检查或故障排除时甲方应积极配合。
4、乙方对甲方提出的服务要求应在 小时内给予响应,在 小时内给予解决;时限内无法解决时,乙方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延期原因。
五、违约条款:
1、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质量不合格的,若甲方同意接受,则双方可重新协商合同 ……此处隐藏11528个字……位甲方产品用户提供维修、咨询服务,产品修复后要达到甲方的技术要求,杜绝重复维修。并承担因自身维修工作失误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6、乙方必须保证对当月购买电动车的客户进行抽查式回访,抽查式回访的比例不低于20%,并对回访结果进行详细的记录,对回访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和反馈。
7、对于符合退换车条件的产品(以《三包服务指南》)1、2条为准),乙方根据产品质量鉴定情况开据《退换商品申请单》,经甲方当地业务经理批准后报客户服务中心审核,经同意后乙方负责为用户先行办理退换车手续。
8、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退换货,乙方应免费为用户更换新的《三包服务指南》,并回收旧的《三包服务指南》,随出故障配件一同返回客户服务中心。
9、乙方在检查用户退换车辆时,应注意整车外观,如存在人为损坏或损伤,应向用户收取损件费成本费或烤漆费,具体见《配件零售价格表》。
10、非正常退换货均应向用户收取折旧费,折旧费计算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期间应根据有关单据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时间,折旧费由甲方客户服务中心从乙方代维费中扣除。
11、为避免返厂可能带来的不必要损失,售出15天之内的退换车,乙方可通过更换坏件,整车擦拭等措施,在不存在质量问题、手续齐备且无外观损伤的前提下二次销售。
12、对甲方通知乙方提供服务的,在乙方的责任范围内,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及时为用户服务,并在服务后三日内及时向甲方反馈解决处理结果。
13、乙方要真实、准确、详细地填写甲方所提供的《用户档案卡》并确保所售车辆(含二级经销商)信息100%的收回,以便于甲方准确的对用户进行回访。自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乙方需每日将当日销售车辆的档案信息录入《北京裕华阳光售后服务平台》(网址:),同时乙方每月5日前将上月销售车辆的《用户档案卡》全部寄回客户服务中心。
14、乙方必须根据用户档案卡建立《北京裕华阳光电动车销售台帐》,在与甲方终止业务三日内一次性将台帐全部转给乙方,以便甲方日后服务的连续。
15、服务中不得使用与甲方产品技术要求不符的零配件,不得将甲方配件用于非甲方产品的维修。保证代维费用和修理配件全部用于甲方产品的修理,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16、为便于甲方集中采购和发放,每月15号为零配件计划提报日,临时应急配件要填写《维修网点应急配件申请表》传真到甲方客户服务中心。
17、为保证帐务的及时与准确,甲乙双方每季度进行一次配件对账,乙方应在收到客户服务中心配件对账单3日内给予甲方明确书面回复,否则以甲方账目为准,视账目清晰无误。
18、乙方在产品维修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以避免危害事件的发生,否则由此产生的问题全部由乙方负责。
19、乙方发展的二级经销商终止服务业务时,其负责区域的售后服务工作全部由乙方负责。
20、为避免二次污染,甲方对废旧电池进行100%回收,回收单价为15元/块。乙方也可在当地回收处理。
21、乙方要悬挂甲方统一要求的牌匾,并将详细地址、电话通知当地消协,以便相互工作联系。乙方更改地址、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和用户,以便保证通讯网络的畅通。
22、用户自购车之日起享受甲方组织的一年两次换季保养活动。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的要求和标准做好换季保养工作。保养前,乙方必须提前电话通知用户到场保养并配合甲方的工作,甲方不支付给乙方任何换季保养费用。
三、保修事项
1、保修期限
1-1、电动自行车整车及主要零部件三包期限见《三包服务指南》。
1-2、产品保修期均从开具发票之日(售车之日),(因经销处特殊原因未能开具发票的,应有有效收据),算起,但不包括维修及等待配件所占用的时间,调换后的产品,要在发票上注明调换日期,保修期从调换之日算起。
2、保修凭证: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用户必须凭有效发票(因经销处特殊原因未能开具发票的,应凭有效收据)和产品保修卡保修,且产品型号等与保修卡记录相符。用户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可实行有偿优惠服务。
3、保修范围:
3-1、在保修期内的甲方产品出现故障,经乙方鉴定确属甲方质量问题,予以免费保修。
附:“三包”期配件的范围(零配件三包期限规定)
注:三包起始日期为供应商标明的生产日期
3-2、下列情况不实行保修,但可提供有偿服务:
3-2-1属于制造质量的自行车部件
外胎在购车半月内如发现脱胶、开裂可调换;内胎在购车半月内侧有沙眼漏气可调换(被钉子、玻璃、切削碎片、锐利的石子等外物划伤导致轮胎漏气或爆胎出外,修补过的轮胎不予调换)
4、电镀大件如发现铬层起泡脱落,三个月内予以调换(大件:车把、链轮曲柄)
5、油漆件在三个月内发现大片自行脱落、龟裂予以更换(属人为破损、划伤不属“三包”范围)
6、车架、前叉在二年内脱焊、断裂予以更换(外力撞击、强力损坏者除外)
7、属于制造质量的电子、电器部分
售后服务合同15供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结合本交易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履行。本售后服务合同书在甲乙双方签定项目售后服务合同后,方可正式生效。在本合同中,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一方对此合同条款不满,可再次约定协商合同条款内容。
1.甲方对乙方项目合同内所有设备实行半年质量保修服务。在半年保修期内,甲方与乙方的交易合同内的设备将享有免维修保修服务。
2.甲方在保修期内,将负责乙方与甲方合同期内所有设备保修和维护。
3.如在保修期内发生如雷击,虫害,水灾等非设备质量因素,导致设备损坏,甲方不收取人工费用。
4.乙方如不满意甲方的服务,甲方需在24小时内将结果反馈给乙方。
5.甲方与乙方的服务合同为期半年,合同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进行设备保修,日常维护,甲方应提供优惠服务。
6.所有货物免费运送到乙方手中,免费安装、调试及安装保养。维护人员告知客户如何进行产品保养的常识,直至对方满意为止。
7.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由乙方查看、验收后方可离开现场。
8.产品要求具备商品完整的外包装、配件,说明书、保修卡、发票、发货单,退换原因的说明。
9.用户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及时的维修和更换。
10.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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