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合同范本集锦15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汽车租赁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汽车租赁合同范本1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合同内容
一、甲方同意出租位于xxxxxxxxxxx车城内五号场地,面积8.59亩(5726.1㎡),具体面积以实量为准,供乙方作为建盖汽车4S店经营使用。
二、租赁期限:租期为壹拾年,自20xx年6月01日至20xx年5月31日止。
三、租金:经双方协商,每三年为一期计算(其中20xx年6月01日至20xx年5月31日止单列作为一期),第一期租金为¥7.8万元/年/亩(每年每亩柒万捌仟元正),从第二期起,每期租金以上一期租金为基数递增18%,依次类推。
四、付款方式:乙方按每三年一次支付租金给甲方,具体支付时间及金额为:
1、第一次支付时间及金额:在本合同签定之日的七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支付甲方三年(20xx年6月01日至20xx年5月31日)的场地租金总额¥2,010,06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零壹万零陆拾元整);
2、第二次支付时间及金额:
20xx年5月30日前支付,乙方支付甲方三年(即20xx年6月01日至20xx年5月31日)的场地租金总额¥2,371,870.8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叁拾柒万壹仟捌佰柒拾元零捌角整);
3、第三次支付时间及金额:
20xx年5月30日前支付,乙方支付甲方三年(即20xx年6月01日至20xx年5月31日)的场地租金总额¥2,798,807.5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柒拾玖万捌仟捌佰零柒元伍角整);
4、第四次支付时间及金额:
20xx年5月30日前支付,乙方向甲方支付20xx年6月01日至20xx年5月31日的场地租金总额¥1,100,864.3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万零捌佰陆拾肆元叁角整)。
五、特别约定
1、壹拾年租赁期限结束后,甲乙双方根据当时地价决定租赁价格;
2、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租赁期限可为甲方对租赁用地的剩余使用期限;
六、其它费用:管理费、水电费等其他费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协议约定。
第二章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该出租场地的合法性,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建设该场地上的建筑物及设施的相关手续,申报的相关资料由乙方提供,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向乙方收取租金;
3、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租金后一周内将出租的场地移交给乙方使用;
4、甲方负责协助乙方解决用水、用电、排污等相关事宜,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若遇国家相关政策变更,导致以上费用变化的,按实际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对汽车市场的公共配套设施作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市场公共配套设施正常运转;
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各项设施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甲方视为存在安全隐患的事项可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
7、甲方在租赁期内不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内有权自主经营管理,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在租赁期限内,对承租的场地及新建后的房屋有使用、管理权;
3、乙方应办理正常经营所需要的证照,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缴纳税费;
4、乙方建盖汽车4S店的设计图纸必须得到甲方的确认,设计建盖标准必须达到国家相关的抗震、防风、消防、环保排放等要求,建筑物的标高、檐高、坡水、坡向等符合甲方对市场的统一要求;
5、乙方应对其承租场地内新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内的所有财产物资、人身安全负责,并预先作必要的防范措施及准备。若由于乙方新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的自身设计建筑不合理而引发导致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事故,甲方不予承担;
6、乙方在合同签订完毕取得场地使用权后三个月内必须开工建设,否则视为违约,乙方每延期一天施工需按日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给甲方,乙方半年内仍不开工建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场地;
7、保密条款:乙方不得对外泄露本合同及合同附件相关的任何内容及信息,否则对造成的损失及影响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责任及其他民事责任。
第三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租赁期满,本合同即终止,对租赁场地上由乙方投资建设的建筑物按照“来时建,去时留”的原则,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损毁。
二、租赁期满,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二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申请,租赁优先权见第一章第五条的特别约定。
三、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变更和解除合同,需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物,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场地用途;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场地、房屋进行转租或将场地、房屋为他人提供担保、抵押;
3、擅自改变场地房屋的结构给甲方造成损失;
4、利用租赁场地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5、在市场内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违法经营;
6、逾期十五天以上支付租金或水电费、管理费。
五、租赁期内,若遇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征用土地,视为合同提前到期,甲乙双方不承担责任。国家给予的补偿按照“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进行,土地征用补偿和公共设施赔偿归甲方所有,乙方投入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赔偿归乙方所有,本协议即终止。已支付甲方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出部分退还乙方。
第四章违约责任
一、在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出现法定代表人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如违约,除赔偿对方造成的损失外,按照年租金30%支付违约金。
二、若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移交场地,每延误壹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正。
三、若乙方不能按时交纳租金、管理费、水电费,如数补交所欠金额,并承担所欠金额50%的违约金。逾期十五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本合同未到期,由于甲方违约致使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将已收取的租金按乙方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 ……此处隐藏22795个字……动车辆里程表,如发现有拆动现象,应按总租赁期规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数支付超公里金额。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装车辆(封车标损坏即视为承租方擅自改装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加装设备或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等,否则须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原因无法判定的责任及损失。
四、 车辆归还及续租
4. 车辆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终止、解除后,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车辆及其装备(若有)和各种证件交还出租方;还车时车况的确认以《验车单》为准。如还车时车辆存在损坏现象或设备、证件不全的,承租方须照价赔偿(标准参见还车时出租方门店公示价格);承租方亦可选择到出租方指定维修场所自行修理、补齐设备、证件等,出租方自车辆及其设备、证件完好归还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
4.2 承租方应按时归还车辆,如有延迟,出租方可依照日租金的300%按日收取违约金。
4.3 承租方需续租车辆的,须在车辆租期届满前十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拒绝续租。双方续租车辆,须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并按出租方要求重新办理车辆交接、验车等手续。
五、 车辆维修
5. 车辆出现异常后,承租方应第一时间通知出租方,到出租方指定的维修场所进行修理,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照常计算。
5.2 承租方不得隐瞒租赁期内车辆发生的任何异常及损坏情况,不得自行对车辆进行维修或对车辆的部件进行调整,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此造成的扩大损失等)。
六、 车辆保险
6. 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车辆都已投保了车辆保险。
6.2 承租方不得隐瞒租赁期内车辆发生的任何事故,须在第一时间于事故发生现场向当地公安交通主管部门及保险公司报案,通知出租方,并及时向出租方提供相关资料,以便出租方协助处理保险理赔事宜。因承租方未及时采取上述措施或操作不当而导致保险公司拒赔或其它损失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6.3 车辆被盗、被抢的,自公安部门立案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该车辆的租期终止。车辆报废的,自车管部门出具报废证明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该车辆的租期终止。如之后发生保险公司全部或部分拒绝理赔的,拒绝理赔部分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该项赔付义务不因双方合作的终止而灭失。
6.4 车辆发生盗抢或报废后,如承租方继续租用出租方车辆的,原车辆押金及剩余部分的租金可自动转移至新租用车辆。
七、 违约责任
7. 经国家规定的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标准的,且出租方拒绝在承租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替换车辆的,承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7.2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强行收回租赁车辆:
7.2. 承租方提供虚假信息;
7.2.2承租方将租赁车辆转借、转租、出售、抵押、倒卖及从事营利性营运,从事有违法律和国家政策的活动,或利用车辆从事不符合其功能的运输;
7.2.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7.3 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付款义务,每逾期一日,应按拖欠款项的 %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5日或累计逾期超过
45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强行收回车辆,承租方须支付未付款项。
7.4 发生7. -7.3所述单方解除合同情形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总租金35%的违约金或总合同期租金30%的违约金,二者取高者计。
7.5 除7. 所述情形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无论车辆是否交接起租),承租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含补充协议)。否则,承租方应当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总租金35%的违约金或总合同期租金的30%的违约金,二者取高者计。
八、 不可抗力
8. 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现象、战争、罢工、火灾、政府行为等)发生而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遇不可抗力一方可免除责任,但必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或恢复通讯后的24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未履行书面通知的,不可免除责任。如不可抗力情形发生,且只与付款义务相关的,仅可延期付款,不得免除付款义务。
8.2 本合同履行地、租赁车辆的采购地及运输在途地发生不可抗力的,均适用本条款。因政府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规的出台等)直接导致出租方的采购或运营成本增加的,出租方可合理调整租金,但须向承租方出具政策依据。
九、 争议的解决
9.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出租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 全部合同
0. 本合同所指车辆本身质量问题,以汽车生产厂家的检测和相关诊断证明为准。
0.2 本合同所指保险赔付范围,参照保险公司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
0.3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0.4 本合同附件为《补充协议》、《车辆交接单》、《验车单》、保险单复印件及承租方资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
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0.5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双方须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0.6 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中英文版本有任何的不一致或冲突,将以中文版本为准。
出租方:北京神州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人:
日期: 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 日期: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甲2号佳境天城大厦2层 地址:
电话: 0 0-58xx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 意外风险
.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xx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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